各區縣(自治縣)住房城鄉建委,兩江新區、經開區、高新區、萬盛經開區、雙橋經開區建設管理局,各檢測機構,有關單位:
為貫徹市政府工程質量檢測行業有關問題專題會議精神,強化工程質量檢測行業“互聯網+監管”,推動“科技提質”、“科技治檢”,按照《重慶市房屋市政工程質量檢測行業“以案四改”工作方案》有關要求,決定在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開展混凝土抗滲檢測量能匹配監管工作?,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通過檢測監管系統對混凝土抗滲檢測報告數量與設備檢測能力上限匹配情況進行比對分析,并實行自動預警,及時發現檢測機構在混凝土抗滲檢測過程中未經檢測直接出具檢測報告或未按有關技術標準和規定進行檢測等違規檢測行為。
二、實施范圍
我市已取得混凝土抗滲檢測參數的房屋市政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含分支機構,以下簡稱檢測機構)。
三、完善設備信息錄入
2021年2月25日前,各檢測機構應通過重慶市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監管系統(網址:http://jsgl.zfcxjw.cq.gov.cn:7021/)填報混凝土抗滲檢測設備信息,并上傳相應證明文件(操作指南詳見附件)。
(一)主要信息:設備名稱、設備型號、檢定/校準證書編號、檢定/校準有效期、設備檢測能力等。
(二)證明文件:檢定/校準證書、設備檢測能力說明文件(檢測能力是指一臺設備同時試驗混凝土抗滲試件的組數)、填報信息真實性承諾書等。
(三)各檢測機構混凝土抗滲設備數量或檢測能力發生變化時,應在設備正式啟用后1日內自行完成檢測監管系統設備信息更新,并上傳相應證明文件。
四、數據應用
(一)各檢測機構可通過檢測監管系統查詢本單位任一時間段內出具的混凝土抗滲檢測報告數量與其設備檢測能力比對情況。
(二)各區縣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可通過檢測監管系統查詢轄區內檢測機構任一時間段內出具的混凝土抗滲檢測報告數量與其設備檢測能力比對情況。同時,檢測監管系統首頁將默認展示轄區內檢測機構近10天的混凝土抗滲檢測量能匹配情況,對存在異常的檢測機構將用紅色字體高亮提醒。
五、工作要求
(一)各檢測機構應嚴格按照通知要求,及時完成混凝土抗滲設備信息錄入工作,相應證明文件應加蓋單位公章,并對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和有效性負責。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要求開展工程質量檢測工作,通過檢測監管系統及時查看本單位混凝土抗滲檢測量能匹配統計情況,在承攬相應檢測業務時應充分考慮本單位實際檢測能力。
(二)各區縣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落實屬地監管職責,加強屬地檢測機構日常行為監管,建立量能匹配監管工作機制,指定專人每天登陸檢測監管系統查看預警信息,并及時核實處置,發現檢測機構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加大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力度。
我委將結合各檢測機構混凝土抗滲檢測量能匹配情況開展執法檢查,對各區縣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日常監管進行督促指導,并將及時總結經驗,進一步探索運用行業大數據實施工程質量檢測行業監管。